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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自建房违规,拆!兰溪严查严办集中拆除

更新时间:2023-01-16 16: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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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兰溪出台了最新的《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市各乡镇(街道)积极行动,相继开展集中拆除违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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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半,梅江镇、执法局、公安局等乡镇部门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对辖区内的两处违章建筑集中拆除。在梅江镇何宅村,随着挖掘机的作业,村中一处违章建筑的地基部分很快就拆除完毕。“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这户村民未取得相关审批程序就擅自建设地基部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今天我们就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地基拆除。”梅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洪鲁说。


另一处违章建筑,位于梅江镇观岩陈村的农田中,工作人员对钢架大棚进行拆除,硬化后的地面,也用挖掘机清理。“前期巡查过程中,这处搭建的猪棚就已经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当场下达了停建拆除通知书,但户主仍未停止。”梅江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朱超介绍,这次拆除,他们增派了施工人员,用手工拆除,尽量不损坏猪棚的钢架。对于地面上违法的建筑物以及搭建的砖墙,他们通过挖机整个拆除,并清运干净,恢复耕地的种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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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兰溪对全市农村村民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摸,发现6宗乱占耕地建房案件,现已对案件的用地进行勘测及前期立案资料的收集,并对永昌街道、女埠街道、黄店镇、梅江镇等地的农户作了询问笔录。接下来,兰溪将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由法院、公安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执法局和相关乡镇(街道)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力完成6户乱占耕地建房的处置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响应国家调整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及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需要,以及兰溪农户建房在规划、审批、管理、追责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的需要,兰溪颁布出台了农户建房“1 4”系列政策,以《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为主文件,配套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风貌指导、违法违规处置、追责问责办法等4个子文件。


在政策中,兰溪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应遵循依法审批、规划管控、集约用地、拆旧建新等基本原则,以户为单位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由村级代办员通过浙江省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批。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止因建房审批参与的部门增加,兰溪提升了审批环节,主要采取四个措施:一是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成立相应联审联办办公室(联审办),助推农房建设管理数字化改革;二是全面运用浙江省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农民建房一站式联办、政府线上全流程监管;三是市级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专班要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及时指导好乡镇(街道)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四是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建立村民建房数字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同时, 村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将“一案双查”,不仅坚决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在建房审批、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及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也将要严肃追责,做出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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