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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这些事项你需要了解一下

更新时间:2019-10-29 1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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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溪新闻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17〕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征缴工作的通知》(〔2019〕6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19〕44号)等文件规定,兰溪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01: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兰溪市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缴费对象为我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02: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1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三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3.学生缴费标准:2020年个人缴纳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意外伤害保险30元,补助三份大病选缴保费)

注:按照《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金医保发〔2019〕7号)文件规定:出生后60日内参保缴费的(出生之日在上一年度的,需同时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上年度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同时根据《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金人社发〔2018〕8号)文件精神,新生儿在出生后30日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缴纳大病选缴保费的,则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选缴保险待遇。

 

03:缴费时间


集中征收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便于扣款,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04: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丰收互联、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签订缴费协议。参保人(缴费人)可与兰溪市农商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兰溪市农商银行从签约账户中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窗口均可签订协议。)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的参保人(缴费人)无需重签。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兰溪市农商银行卡。

  

(2)农商银行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农商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3)支付宝。方式一: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进去进行缴费;方式二:打开支付宝→金华城市服务→政务(公共支付)→自然人纳税人→选择“社保费缴纳”办理缴费。

  

(4)电子税务局。打开浏览器,登录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5)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05:待遇标准


表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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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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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3.2020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另行公布。

  

06:特别提醒


1.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及大病选缴份数确认方式:

①变更档次及份数的参保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前到其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农商银行各网点办理档次及份数变更业务的,逾期不予办理。

②不变更档次及份数的参保人员:医保信息系统自动默认该参保人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及大病选缴份数与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及大病选缴份数相一致;

2. 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先行从其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参保人员则选择其他方式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3.税务部门于2019年11月10日以后开始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及大病选缴保费的银行批量扣款工作。

4.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缴费咨询电话:12366 88886225(农商银行)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0579-88130305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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