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9 11:09:04
3502来源:兰溪新闻
“听说金华对住房公积金的还贷提取政策进行了微调,不知兰溪是否也同步执行?”“具体调整方案如何?哪些情况下可再提取?”昨天,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小叶工作室,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调整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10月21日起,金华对公积金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政策进行微调,放宽提取门槛。
那么,哪几种情况可再提取呢?据了解,在已经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基础上,自10月21日起,以下两种情形可以继续办理一年一次还贷提取业务:一种是本人及其配偶当年还可以再申请同一套住房组合商贷的一年一次还贷提取;还有一种是还贷人可申请另一套住房一年一次还贷提取。
“兰溪同步执行新政。”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昨天,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的答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原先的政策,当年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再申办提取还贷业务。说白了,就是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里仍有余额的也不能取出来用。新政调整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将这笔沉睡在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进一步方便职工,也更加人性化。
此次政策调整只是兰溪分中心优化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其中一项举措。据悉,今年5月份,兰溪公积金提取政策就做过一次类似微调。购买、建造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期限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个月延长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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