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2-01 09:29:23
2007来源:
根据《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浦江县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浦政发〔2018〕26号)精神,该县新一轮基准地价将于2018年12月28日起执行,届时更新前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将停止使用。
据了解,浦江县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至今已执行6年有余。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土地、房地产调控政策,该县房地产市场也经历了多次变动,土地市场较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时点有所变化,尤其是随着浦江“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后生态环境的改善、城镇建设的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浦江县域总体规划(2015-2040)》的深入实施,更是直接促进了浦江县城镇功能格局的变化,使得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收益发生了改变,原评定基准地价已不能准确反映城镇土地市场情况。为此,该县国土部门于2017年9月及时启动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历时1年形成最终更新成果,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予以公布实施。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从土地级别变化情况看,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的整体级别变化一致。东面,因金狮湖区块的开发建设,将其划入一级地;北面,因351国道的建成和仙华小镇、宝掌山居坡地村镇的实施,二级、三级地均有所扩展;南面,因农副产品市场的实施,有所扩展;西面,根据实际的发展现状有所调整。从基准地价水平变化看,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总体比上一轮基准地价略有上涨,总体幅度不大。
该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实施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商住用房买卖时,办理划拨改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带来一定影响。三层以下的一般商住用房补交标准基本维持不变,四层及以上的一般商住用房补交标准提高10%左右。但由于受到原国土资源部对标定地价定义的调整,目前浦江县正在集中办证的集资房、公改房划拨改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相比上一轮有较大浮动,根据土地级别和房屋层数的差异,折合土地分摊面积涨幅在382元/平方米至851元/平方米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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