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12 17:06:46
5545来源:浙江省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我市房地产业、建筑业正陆续进入复工阶段,会有大量外来人员返兰,特别是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居住、作业等聚集性较强,是防范疫情蔓延扩散的重点领域。我市共有在建在售房地产企业32家、建筑业企业102家、混凝土企业5家、建筑工地67个,目前,已有6个项目、7家企业获准复工复产;另有21家房地产企业、32家建筑业企业、1家混凝土企业、19个建筑工地拟复工。
复工项目:云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工程、白格溪污水管网工程、扬子江污水管网工程、赤溪街道污水管网工程、上园路北延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程
复工企业:兰溪龙瑞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一建设有限公司、中一混凝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盛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锦天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百建设有限公司
复工复产,我们在行动 ▲2月11日下午,市建设局召开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全市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 ▲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崎峰带队主动对接城投集团,讨论项目复工事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旭宏带队对新奥燃气公司、远东液化气公司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并了解企业复工情况。 ▲敢于担当、服务企业获点赞,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为我局送来锦旗。 建筑工地复工检查10个标准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因特殊原因未到位的,相关代替人员应到位。 2.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已成立,项目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含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已完成编制,并按规定流程报审通过。疫情防控小组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工程质安监机构。 3.项目部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设备设施已安装布置完成,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人员、车辆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已制订,门卫已具备为每位员工一天2次(上班、中午)体温检测、登记能力,体温检测应用红外线测温仪,检测与登记人员应分别设置,一岗一人。 4.人员的排查、信息登记已完成。已确认所有从市域外来(返)金兰人员在居住地观察或隔离达14天,并建立“一人一档”。 5.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6.卫生防疫消杀药品设备、防护口罩等已采购到位,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已完成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餐厅、食堂环境、文体活动室、厕所、淋浴室等区域卫生防疫消杀整治工作。 7.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到位,废弃口罩专门收集容器已设置,责任人已明确。已完成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8.食堂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工作人员已接受卫生防疫教育,餐前洗手设备、洗手液等已设置,独立就餐餐具具备,错时分散(间距2米以上)就餐措施已落实,食品物资正规采购渠道已明确。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施工区域内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 9.卫生防疫宣传已到位。在生产作业、生活区、办公区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宣传标语、漫画等科普知识。用电子屏、广播音箱滚动播放防疫知识、警示提醒标语。 10.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已合格。 开复工申请资料 1.开复工备案表 2.工程开复工承诺书(企业承诺书、个人承诺书) 3.单位开复工人员排查表 4.防疫准备情况一览表 5.疫情防控及应急方案 6.开复工实施方案 7.兰溪市企业返工人员申报登记表 8.项目部员工健康情况登记表(一人一档) 9.兰溪市企业用车申报登记表(非必要) 10.营业执照 11.法人身份证 注意! 根据各项目的复工需求,严格控制人员来源,严格执行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尽可能招收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员工。对湖北、温州、台州、新余、珠海、南昌、信阳、深圳、长沙等重点地区返兰人员一律予以劝返,对劝返不成功的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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