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17: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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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关于你单位夜间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无误后请在送达人签名一栏签字。”近日,兰溪一工地因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收到了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万元罚单。
“兰江中队吗?我们家附近混泥土搅拌车不停的工作,吵的孩子都睡不着,请你们过来看看吧!”日前,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丹阳村北侧,铁南路延伸段有工地在夜间施工扰民。了解情况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查,并约谈施工方。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一台搅拌车正在作业,机器的轰鸣噪音十分刺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将其叫停。“真的不好意思,本来晚上8点多能结束的浇筑,因为我们一辆混泥土搅拌车的管道坏了,这才拖到了凌晨,我们也很着急。”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工地负责人钱某十分懊悔,表示马上通知停止施工。
2022年6月5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该工程为道路延伸工程,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心存侥幸在夜间无证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已构成违法事实。
执法队员对工地负责人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勘验检查。最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77条之规定,对该工地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在建工地的源头监管,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夜间施工等违法行为,在此也提醒各在建工地,请合理安排工期,自觉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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