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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出台“十条意见”加快物流业发展

更新时间:2021-04-12 09: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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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溪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陈志恒) 近日,兰溪出台《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支持物流集聚发展、加大新建物流项目支持力度等10个方面内容。

现代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新格局的关键,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7年,兰溪出台物流扶持政策,3年来累计兑现资金556万元,对降低物流成本、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一定作用。考虑到原有政策已不适应当下现代物流业发展,兰溪市政府制定出台该《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主要明确了10个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物流集聚发展。引导物流企业集聚发展,改善散乱现象,对市物流企业新入驻物流、仓储场所,给予房租补贴。  

二是加大新建物流项目支持力度。对新注册的优质物流企业和新建物流项目给予补助。  

三是支持物流企业智能网络建设。引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和建设智能网络项目给予补助。 

四是促进多业联动发展。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对工业、商贸企业外包物流业务至物流企业的给予补助。  

五是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从事货物运输(含货运场站经营、货物快递)、仓储的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首次纳统的规上物流企业且2年内营业额连续增长的,给予奖励。  

六是鼓励物流企业装备升级。物流企业购置新营运货车等予以补助。  

七是鼓励企业本地报关。对本地报关进出口的给予补助;通过兰溪铁公水联运的给予补助。 

八是支持物流企业的品牌建设。首次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予以奖励。 

九是鼓励开展海铁联运业务。对从事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承运企业,按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给予补助。  

十是强化要素保障。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用于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大建设用地、金融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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