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06 22:27:47
3675来源:兰溪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姜一峰)日前,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日前通报了2020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2个设区城市、11个县级城市被评定为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其中,兰溪入选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悉,“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清新空气等级达标等六个方面,且须连续两年满足创建条件才能入选。
蓝天就是幸福,呼吸新鲜好空气。近年来,兰溪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持续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开展治气专项行动,重点攻坚,逐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2020年,兰溪空气质量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空气优良率达98.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金华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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