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23 10:00:45
2858来源:兰溪新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和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从2月24日起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现就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件。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请优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法院网或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提交、查询或咨询,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江ODR)进行线上调解。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1日
新房
浏览
卖二
手房
出租
房子
新闻
资讯
联系
我们